2014-10-26 19:08:0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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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公众“误解”的权利
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全面标识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日前,农业部官员寇建平公开表示,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他同时表示,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我国目前采用的按标识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发展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10月19日《新京报》)
自愿标识是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最终趋势 —— 我们无从判断此结论何以得出,但无论是定性强制标识,还是定量强制标识,强制标识依然是绝对主流。这当然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人指出,对转基因监管最严格的欧盟,也只要求对转基因成分超过0.9%以上的食品进行标识。可依我们当下的监管水平,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定量强制标识,能够实现吗?谁在对食品中转基因成分实施有效监测并持续公开?有这样的部门吗?
现在的定性强制标识看似严格,实则挂一漏万。不仅转基因标识目录12年未更新,就算在目录之内的,也绝非都有标识,企业不如实标识的违法成本极低。之前媒体就曾曝光,转基因菜籽油大量流入国储库,造成出库的国储菜籽油被转基因菜油“污染”。市场监管跟不上,再严格的定性强制标识规定,也只能是看上去很美;怎还好意思自诩“我国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世界最严”?
主管部门或可认定转基因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也应“照顾”到普通民众的担忧。即便这种担忧被认为是毫无必要的“误解”,也请给公众“误解”的权利,而不是通过“隐身”转基因食品,来强迫公众认同转基因安全的观点。转基因的安全该由专业机构说了算,但是消费者选择何种食品,却永远应该由他们自己说了算。为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绝对不容剥夺;自愿标识不仅不符合“国情”,也有违“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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