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1 10:31: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农安县政数局
2023年农安关于招募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监测点的公告
依照《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和营商环境监测点,主要负责日常对各级党政机关、法检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要求如下:
招募条件:
监督员招募条件: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
监测点申请条件: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法人。
要求:需严格遵守《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要求。
报名方式:
1、监督员报名方式。填写《营商环境监督员审批表》(附件1),并签订《营商环境监督员承诺书》(附件2),准备本人蓝底小二寸证件照一张,表格内栏目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完成后,纸质版于4月28日前交到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电子版表格、照片发送邮箱至443742773@qq.com。
2、监测点申请方式。填写《营商环境监测点推荐审批表》(附件3)、《营商环境监测点责任书》(附件4),准备本人蓝底小二寸证件照一张,表格内栏目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完成后,纸质版于4月28日前交到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电子版表格、照片发送邮箱至443742773@qq.com。
监督员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2年。监测点通过实地考察,对监测点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予以设立,设立期为2年。
联 系 人:张政言
联系电话:0431-83292700
联系地址:农安县德彪街1616号(政务大厅五楼营商环境科)
附件1:营商环境监督员审批表
附件2: 营商环境监督员承诺书
附件3: 营商环境监测点推荐审批表
附件4: 营商环境监测点责任书
农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原文链接:关于招募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监测点的公告 (nong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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