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11:55:2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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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检查组高度评价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3日至14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守臣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领导李树国、杜剑、孙亚明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长春宏起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及高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重点了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自“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核验收。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全过程监管及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使污染源得到较好的控制。截至2012年底,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连续11年保持在340天以上,优良率保持在93%以上,整体空气环境质量位列东北省会城市之首。
检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工作中,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方法新颖,措施得力。希望我市今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以人为本”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新水平;进一步认真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治理燃煤、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使执法工作更严格、更彻底、更到位。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控力度,加强伊通河治理和周边湿地、公园的建设力度,使长春这座省会城市越来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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